审核机制
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本平台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时,建立并执行下列信息审核制度:
一、分级负责的管理机构
平台建立由网站管理员、栏目管理员、责任编辑、编审四级管理的机构,分级负责。网站管理员负责栏目设置与权限分配,明确栏目的内容和范围;栏目管理员负责所属栏目信息的审核、编辑与归类,记录信息发布的单位、时间、内容、账号、IP 地址、电话等信息;责任编辑负责对栏目信息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,发现错误及时纠正,发现有害信息应做好备份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;编审负责平台全部内容的审核、把关和监督,同意后方可发布。
二、先审后发制度
平台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制,对发布的信息采用“先审后发”措施,严格审查后方可展示。发布的信息资料全部备份,记录保存不少于六十日;发现问题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,备份后删除,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。
三、版主负责制
平台指定专职人员担任版主,负责对栏目登载的信息进行人工过滤、筛选和监控;发现违规或虚假信息的,有权暂停、中止其发布。
四、单位责任制
按照“谁运行谁负责、谁主管谁负责、谁维护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各栏目内容和管理范围,分工协作,落实内容维护更新责任。
五、禁止发布的信息
用户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
1.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2.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3.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4.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5.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6.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7.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8.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9.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六、接受监督
平台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,持续完善信息审核与管理工作。